甲醇 基本信息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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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号 | 67-56-1 | 分子式 | CH4O |
分子量 | 32.04190 | 精确质量 | 32.02620 |
PSA | 20.23000 | LogP | -0.39150 |
[ 中文名 ]: | 甲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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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英文名 ]: | methanol |
[中文别名 ]: | 木精 | 木醇 |
[ 密度 ]: | 0.8±0.1 g/cm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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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沸点 ]: | 48.1±3.0 °C at 760 mmHg |
[ 熔点 ]: | -98ºC |
[ 分子式 ]: | CH4O |
[ 分子量 ]: | 32.042 |
[ 闪点 ]: | 11.1±0.0 °C |
[ 精确质量 ]: | 32.026215 |
[ PSA ]: | 20.23000 |
[ LogP ]: | -0.72 |
[ 外观性状 ]: | 透明无色液体 |
[ 蒸汽压 ]: | 265.4±0.1 mmHg at 25°C |
[ 折射率 ]: | 1.311 |
[ 储存条件 ]: |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、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,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库温不宜超过37℃,保持容器密封。应与氧化剂、酸类、碱金属等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。 |
[ 稳定性 ]: | 1.化学性质:具有饱和一元醇的通性,由于只有一个碳原子,因此有其特有的反应。例如:① 与氯化钙形成结晶状物质CaCl2·4CH3OH,与氧化钡形成BaO·2CH3OH的分子化合物并溶解于甲醇中;类似的化合物有MgCl2·6CH3OH、CuSO4·2CH3OH、CH3OK·CH3OH、AlCl3·4CH3OH、AlCl3·6CH3OH、AlCl3·10CH3OH等;② 与其他醇不同,由于-CH2OH基与氢结合,氧化时生成的甲酸进一步氧化为CO2;③ 甲醇与氯、溴不易发生反应,但易与其水溶液作用,最初生成二氯甲醚(CH2Cl)2O,因水的作用转变成HCHO与HCl;④ 与碱、石灰一起加热,产生氢气并生成甲酸钠;CH3OH+NaOH→HCOONa+2H2;⑤ 与锌粉一起蒸馏,发生分解,生成CO和H2O。 2.甲醇为有毒化工产品,具有显著的麻醉作用,对于视神经危害最为严重。饮入5~10ml/kg甲醇可致严重中毒,10ml/kg以上有失明危险,饮入30ml/kg可以致死。甲醇可经消化道、呼吸道及皮肤渗透侵入人体导致中毒。吸入浓的甲醇蒸气时,除了特有的症状酩酊、头痛以外,常使视力模糊而眼痛。这些症状有的在数小时之后即能发生,重症时,呈现眩晕、呼吸困难、胃痛、疝痛、便秘,有时还会有出血,需要数日才恢复。在这期间也能引起疲劳、不适,重症时能出现发绀。不论急性、慢性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恢复。工作场所空气中甲醇蒸气最高容许浓度260mg/m3。防护方法在于生产设备密闭,严防入口、入眼或接触伤口。如有黏沾,迅速用水冲洗。急性中毒者迅速移到新鲜空气处。严重者送医院诊治。 3.属中等毒类。主要作用于神经系统,具有麻醉作用。可被皮肤吸收、饮用或吸入蒸气而造成中毒,其特征是刺激视神经及网膜,导致眼睛失明。乙醇在体内能迅速分解排除,而甲醇排出缓慢,故有累积性。吸入甲醇蒸气会刺激眼、鼻和咽喉,引起眩晕、头痛、沉醉、流泪和视力模糊。重症时呈现麻醉、呼吸困难、恶心、呕吐、胃痛、疝痛、膀胱痛、便秘、有时还会出血。一般误饮5~10ml可致严重中毒,15ml可致失明,30ml左右可致死。兔经口致死量为10ml/kg。嗅觉阈浓度140mg/m3。TJ36-79规定车间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为50mg/m3。 4.稳定性 稳定 5.禁配物 酸类、酸酐、强氧化剂、碱金属 6.聚合危害 不聚合 |
[ 分子结构 ]: | 1、摩尔折射率:8.21 2、摩尔体积(cm3/mol):42.5 3、等张比容(90.2K):88.6 4、表面张力(dyne/cm):18.8 5、极化率(10-24cm3):3.25 |
[ 计算化学 ]: | 1.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(XlogP):-0.5 2.氢键供体数量:1 3.氢键受体数量:1 4.可旋转化学键数量:0 5.互变异构体数量:无 6.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20.2 7.重原子数量:2 8.表面电荷:0 9.复杂度:2 10.同位素原子数量:0 11.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:0 12.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:0 13.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:0 14.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:0 15.共价键单元数量:1 |
[ 更多 ]: | 1.性状:无色透明液体,有刺激性气味。 2.熔点(℃):-97.8 3.沸点(℃):64.7 4.相对密度(水=1):0.79 5.相对蒸气密度(空气=1):1.1 6.饱和蒸气压(kPa):12.3(20℃) 7.燃烧热(kJ/mol):-723 8.临界温度(℃):240 9.临界压力(MPa):7.95 10.辛醇/水分配系数:-0.82~-0.77 11.闪点(℃):12(CC);12.2(OC) 12.引燃温度(℃):464 13.爆炸上限(%):36.5 14.爆炸下限(%):6 15.溶解性:溶于水,可混溶与醇类、乙醚等多数有机溶剂。 16.折射率(n20ºC):1.3284 17.黏度(mPa·s,15ºC):0.6405 18.黏度(mPa·s,20ºC):0.5945 19.黏度(mPa·s,25ºC):0.5525 20.黏度(mPa·s,30ºC):0.5142 21.闪点(ºC,开口):11 22.闪点(ºC,闭口):12.0 23.蒸发热(KJ/mol,b.p.):35.32 24.熔化热(KJ/kg):98.81 25.生成热(KJ/mol,气体):-201.39 26.生成热(KJ/mol,液体):-238.82 27.比热容(KJ/(kg·K),20ºC,定压):2.51 28.沸点上升常数:0.785 29.电导率(S/m,25ºC):1.5×10-9 30.热导率(W/(m·K),30ºC):21.3527 31.体膨胀系数(K-1,20ºC):0.00119 32.体膨胀系数(K-1,55ºC):0.00124 33.相对密度(25℃,4℃):1.7866 34.相对密度(25℃,4℃):1.3265 35.临界密度(g·cm-3):0.273 36.临界体积(cm3·mol-1):117 37.临界压缩因子:0.223 38.偏心因子:0.566 39.Lennard-Jones参数(A):3.8632 40.Lennard-Jones参数(K):419.86 41.溶度参数(J·cm-3)0.5:29.532 42.van der Waals面积(cm2·mol-1):3.580×109 43.van der Waals体积(cm3·mol-1):21.710 44.气相标准燃烧热(焓)(kJ·mol-1):764.9 45.气相标准声称热(焓)( kJ·mol-1) :-201.5 46.气相标准熵(J·mol-1·K-1) :239.88 47.气相标准生成自由能( kJ·mol-1):-161.6 48.气相标准热熔(J·mol-1·K-1):44.06 49.液相标准燃烧热(焓)(kJ·mol-1):-726.9 50.液相标准声称热(焓)( kJ·mol-1):-239.1 51.液相标准熵(J·mol-1·K-1) :127.24 52.液相标准生成自由能( kJ·mol-1):-166.88 53.液相标准热熔(J·mol-1·K-1):81.4 |
国标编号:32058CAS:67-56-1中文名称:甲醇英文名称:methyl alcohol;Methanol别 名:木酒精分子式:CH4O;CH3OH分子量:32.04熔 点:-97.8℃ 沸点:64.8℃密 度:相对密度(水=1)0.79;蒸汽压:11℃溶解性:溶于水,可混溶于醇、醚等多数有机溶剂稳定性:稳定外观与性状:无色澄清液体,有刺激性气味危险标记:7(易燃液体)用 途:主要用于制甲醛、香精、染料、医药、火药、防冻剂等 一、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:吸入、食入、经皮吸收。健康危害: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;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,引起病变;可致代谢性酸中毒。急性中毒:短时大量吸入出现轻度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(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);经一段时间潜伏期后出现头痛、头晕、乏力、眩晕、酒醉感、意识朦胧、谵妄,甚至昏迷。视神经及视网膜病变,可有视物模糊、复视等,重者失明。代谢性酸中毒时出现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、呼吸加速等。慢性影响:神经衰弱综合征,植物神经功能失调,粘膜刺激,视力减退等。皮肤出现脱脂、皮炎等。 二、毒理学资料及环境行为 毒性:属中等毒类。急性毒性:LD505628mg/kg(大鼠经口);15800mg/kg(兔经皮);LC5082776mg/kg,4小时(大鼠吸入);人经口5~10ml,潜伏期8~36小时,致昏迷;人经口15ml,48小时内产生视网膜炎,失明;人经口30~100ml中枢神经系统严重损害,呼吸衰弱,死亡。亚急性和慢性毒性:大鼠吸入50mg/m3,12小时/天,3个月,在8~10周内可见到气管、支气管粘膜损害,大脑皮质细胞营养障碍等。致突变性:微生物致突变:啤酒酵母菌12pph。DNA抑制:人类淋巴细胞300mmol/L。生殖毒性:大鼠经口最低中毒浓度(TDL0):7500mg/kg(孕7~19天),对新生鼠行为有影响。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(TCL0):20000ppm(7小时),(孕1~22天),引起肌肉骨骼、心血管系统和泌尿系统发育异常。 危险特性:易燃,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遇明火、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。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。在火场中,受热的容器有爆炸危险。其蒸气比空气重,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,遇明火会引着回燃。 燃烧(分解)产物: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碳。 3.现场应急监测方法: 气体检测管法; 便携式气相色谱法;直接进水样气相色谱法气体速测管(北京劳保所产品) 4.实验室监测方法:监测方法来源类别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WS/T143-1999作业场所空气气相色谱法HJ/T33-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变色酸比色法;气相色谱法《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》(第二版),杭士平编空气气相色谱法《水质分析大全》张宏陶主编水质品红亚硫酸法《化工企业空气中有害物质测定方法》,化学工业出版社化工企业空气 5.环境标准:中国(TJ36-79)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50mg/m3中国(TJ36-79)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3.00mg/m3(一次值)1.00mg/m3(日均值)中国(GB16297-1996)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①最高允许排放浓度(mg/m3):190(表2);220(表1)②最高允许排放速率(kg/h):二级5.1~100(表2);6.1~130(表1)三级7.8~170(表2);9.2~200(表1)③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:12mg/m3(表2);15mg/m3(表1)前苏联(1978)地面水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3.0mg/L前苏联(1978)渔业用水中最高允许浓度0.1mg/L前苏联污水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20mg/L 嗅觉阈浓度140mg/m3 6.应急处理处置方法: 一、泄漏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,并进行隔离,严格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,穿防毒服。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,防止进入下水道、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。小量泄漏: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。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,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。大量泄漏: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;用泡沫覆盖,降低蒸气灾害。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。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。 二、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:可能接触其蒸气时,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罩(半面罩)。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,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。 眼睛防护: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。 身体防护:穿防静电工作服。 手防护:戴橡胶手套。 其它:工作现场禁止吸烟、进食和饮水。工作毕,淋浴更衣。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。 三、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:脱去被污染的衣着,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。 眼睛接触: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。就医。吸入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 食入:饮足量温水,催吐,用清水或1%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。就医。 灭火方法: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,直至灭火结束。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,必须马上撤离。灭火剂:抗溶性泡沫、干粉、二氧化碳、砂土。 |
甲醇毒理学数据: 1.急性毒性 LD50:7300mg/kg(小鼠经口);15800mg/kg(兔经皮) LC50:64000ppm(大鼠吸入,4h) 2.刺激性 家兔经皮:20mg(24h),中度刺激。 家兔经眼:40mg,中度刺激。 3.亚急性与慢性毒性 大鼠吸入50mg/m3,每天12h,3个月,在8~10周内可见到气管、支气管黏膜损害,大脑皮质细胞营养障碍等。 4.致突变性 微生物致突变:酿酒酵母菌12%。DNA抑制:人类淋巴细胞300mmol/L。 5.致畸性 鼠孕后6~14d吸入最低中毒剂量(TCLo)20000ppm(7h),致肌肉骨骼系统、心血管系统、泌尿生殖系统发育畸形。大鼠、小鼠孕后不同时间给予不同剂量,可致内分泌系统、眼、耳、中枢神经系统、颅面部(包括鼻、舌)发育畸形。 6.其他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(TDLo):7500mg/kg(孕7~19d),对新手鼠行为有影响。大鼠吸入最低中毒浓度(TCLo):20000ppm(7h)(孕1~22d),引起肌肉骨骼、心血管系统和泌尿系统发育异常。 甲醇生态学数据: 1.对呼吸道及胃肠道黏膜有刺激作用,对血管神经有毒作用,引起血管痉挛,形成瘀血或出血;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的选择作用,使视网膜因缺乏营养而坏死。 2.生态毒性 LC50:15.4~29.4g/L(96h)(黑头呆鱼) 3.生物降解性 MITI-I测试,初始浓度100ppm,污泥浓度30ppm,2周后降解92%。 4.非生物降解性 空气中,当羟基自由基浓度为5.00×105个/cm3时,降解半衰期为17d(理论)。 甲醇毒性英文版 |
[ 符号 ]: | GHS02, GHS06, GHS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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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信号词 ]: | Danger |
[ 危害声明 ]: | H225-H301 + H311 + H331-H370 |
[ 警示性声明 ]: | P210-P260-P280-P301 + P310-P311 |
[ 个人防护装备 ]: | Eyeshields;Faceshields;full-face respirator (US);Gloves;multi-purpose combination respirator cartridge (US) |
[ 危害码 (欧洲) ]: | F:Flammable |
[ 风险声明 (欧洲) ]: | R11;R23/24/25;R39/23/24/25 |
[ 安全声明 (欧洲) ]: | S16-S36/37-S45-S7 |
[ 危险品运输编码 ]: | UN 1230 |
[ WGK德国 ]: | 1 |
[ RTECS号 ]: | PC1400000 |
[ 包装等级 ]: | II |
[ 危险类别 ]: | 3 |
[ 海关编码 ]: | 2905110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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